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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要防止不经意间的侵权

作者:刘永强新闻侵权新闻报道新闻传播媒介不法侵害新闻官司法律规范新闻法规报道主体

摘要:新闻侵权是目前的热点问题之一,在各地的媒体上,有关新闻官司的报道时有出现。什么是新闻侵权呢?比较权威的定义就是指新闻报道主体违反新闻法规和其它法律规范,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在新闻采访、写作、编辑、发表过程中.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侵害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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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

《法治与社会》(月刊)创刊于2000年,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管,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CN刊号为:61-1354/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治与社会》紧密捕捉法律热点,强化资讯与法律服务,既发表引人瞩目的标志性法律事件,又发表有一定创见和应用价值的法学理论,善于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突出全方位的资服务,法律服务及维权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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