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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公路乱扔石子酿命案 高速公路该不该替肇事者买单?

作者:南柯高速公路中国民法经济赔偿法律责任王东升

摘要:酒后失态乱石砸死开车警察 2004年3月4日晚8点左右,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长安镇王家庄村42岁的村民王东升喝下了大量黄酒后,路过沪宁高速公路无锡段西北塘立交桥时,被桥面上的一块石头绊倒,擦伤了膝盖和手.由于前段时间生活的失意、的失利,种种坏情绪统统涌上他的心头,气急败坏的王东升一气之下抱起这块重达12公斤重的大石头,爬上桥面南侧铁丝网护栏的水泥基座,将石头扔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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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

《法治与社会》(月刊)创刊于2000年,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管,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CN刊号为:61-1354/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治与社会》紧密捕捉法律热点,强化资讯与法律服务,既发表引人瞩目的标志性法律事件,又发表有一定创见和应用价值的法学理论,善于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突出全方位的资服务,法律服务及维权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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