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我国住房市场化现状的宪法学反思

作者:尹晓红住房市场化生存权保障宪法保障

摘要:我国的住房市场化方向的确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了市场。增加了住房供给,但由于特有的土地所有制、政府角色错位、住房过度市场化、住房市场失灵,尤其是宪法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使得住房问题成为当代中国人面临的一项十分严峻的生存考验。现代宪政国家不仅要求政府保持克制,不侵犯公民的自由权,更要求政府积极保障公民的生存权,为公民“像人那样生存”、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提供全方位保障。住房是人必需的生存资料。因此,住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多国宪法和各国际人权公约都以不同方式将住房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加以保障。所以,将住房纳入宪法基本权利保障体系,明确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积极作为义务,完善相关住房法律法规,健全监督机制,规范住房市场,构筑全面的住房保障体系,将有助于公民住房权利的真正实现,使人人居有其所,“安居”然后“乐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法治研究

《法治研究》(CN:33-134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治研究》侧重以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中出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研究特色。以研究法学理论、推动法治实践、促进依法治国为办刊宗旨,主要面向法学院校、政法部门,以法学教学研究人员、法律职业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