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国人本法律观权利贫困和谐社会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本法律观为指导,消除权利贫困,实现权利平等。消除权利贫困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符合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特征。消除权利贫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构建和谐社会是消除权利贫困的有效措施。消除权利贫困的根本性对策是全面提高社会生活的民主化程度和普遍提升公众的权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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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研究》(CN:33-134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治研究》侧重以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中出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研究特色。以研究法学理论、推动法治实践、促进依法治国为办刊宗旨,主要面向法学院校、政法部门,以法学教学研究人员、法律职业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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