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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收费与社会责任

作者:许刚翎律师收费社会责任体力劳动服务收费管理法律服务脑力劳动国家发改委

摘要:随着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联合公布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律师收费的问题再一次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 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劳动者。但法律服务究竟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从字面上来看,法律服务当然是脑力劳动。可很多当事人都认为,律师应当为了自己的案子四处奔波,跑法院、取证这些都应当归类到体力劳动。实践中更有许多当事人认为律师应该做出一些让自己看得到、摸得着的工作,如果律师没有进行这些“体力劳动”他们就会认为律师不称职,更有甚者会拒绝按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费。这样看来,似乎律师的工作又成了体力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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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研究

《法治研究》(CN:33-134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治研究》侧重以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中出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研究特色。以研究法学理论、推动法治实践、促进依法治国为办刊宗旨,主要面向法学院校、政法部门,以法学教学研究人员、法律职业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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