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段逸超承包公司股东公司设立现实生活承包形式公司法回报利润
摘要:公司设立后,让股东之一承包,给其他股东固定利润回报,这种承包形式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那么根据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承包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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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研究》(CN:33-134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治研究》侧重以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中出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研究特色。以研究法学理论、推动法治实践、促进依法治国为办刊宗旨,主要面向法学院校、政法部门,以法学教学研究人员、法律职业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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