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飞金融科技公司差异化监管监管沙盒
摘要:我国金融科技公司诞生于互联网热潮中,无论从营收规模、投融资规模还是从单个公司实力来看,均已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但与此同时,监管领域的发展相对滞后,对金融科技公司有效监管框架的构建仍在探索过程中。从国际经验来看,将金融科技公司部分产品和业务模式纳入传统金融监管框架是大势所趋。建议立足于我国实践,对金融科技公司进行差异化监管:对于大数据分析类金融科技公司,重点加强信息安全方面的监管;对于网贷平台类金融科技公司,尽快调整网贷平台登记备案制度和监管机制;对于综合化金融业务平台类金融科技公司,进一步加强穿透式监管。同时,可借鉴"监管沙盒"理念增强监管灵活性,鼓励金融科技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试错"与创新,以促进金融科技行业、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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