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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市场和“老鼠仓”司法解释来了 “两高”细化明确刑法中两罪的构成要件及量罚标准

作者:周芬棉操纵市场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

摘要:自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操纵市场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司法解释》),两部司法解释正式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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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法人》(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司法部主管,法制日报社主办,CN刊号为:11-5193/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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