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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实施国有金融企业采购无须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财政部门企业采购行规备案审核采购效率

摘要:新华社2月23日报道,为进一步提高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效率,财政部目前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取消集中采购须经财政部门审核、备案等环节,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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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法人》(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司法部主管,法制日报社主办,CN刊号为:11-5193/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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