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立娟微商下压委托合同朋友圈第三方平台实体店恶意欺诈进货价格律师事务所责任范围
摘要:很多微商已经逐渐脱离了商业的本质,微商的层层分销机制,使得他们不再依靠商品盈利,而是通过发展下线和向下压货来赚取利润,导致传销嫌疑,甚至一些传销团伙干脆就转战微商,这是微商乱象之一近日,厦门市场监管局开出了近年来的最大一张罚单。一家无证、伪造产地生产"四季优美随便果"的微商,被处以1403.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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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司法部主管,法制日报社主办,CN刊号为:11-5193/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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