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岳互联网行业创新不正当竞争现象发散性思维互联网企业竞争行为业务发展
摘要:互联网行业中,许多竞争行为难以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去约束,因此处理此类案件时,创新和发散性思维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大数据时代到来时,各个大型的互联网企业在商业或者业务发展的运作上更加如鱼得水。但不正当竞争现象也随之越来越多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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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司法部主管,法制日报社主办,CN刊号为:11-5193/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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