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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案后竞争法新秩序

作者:吴飞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市场支配地位市场界定新经济时代互联网市场市场竞争秩序反垄断问题竞争影响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于10月16日宣判的3Q反垄断案,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案例。 此前,自2008年《反垄断法》通过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还没有审理过一例反垄断案件。今年夏天,一场具有争议性的反垄断行政执法“风暴”使国人初步见识了反垄断法的威力,而这份最高法院判决的做出,则使公众明白,行政执法、司法判决、民间诉讼等反垄断方式将多管齐下,成为未来中国市场竞争秩序调节的重要方式,中国将步入反垄断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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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法人》(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司法部主管,法制日报社主办,CN刊号为:11-5193/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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