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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信息自由的边界

作者:李枫信息自由权人类社会发展边界技术时代传递信息信息时代交流工具自媒体

摘要:微博作为新技术时代的产物,在“低门槛”、”大范围”的表象下,实际上使得每个参与微博这一平台的微博主成为了一个“自媒体”。微博是公民实现信息自由权的有效途径之一。信息自由(rightofinformation)又称为知情权,就广义而言是指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的自由,是从官方或非官方获知有关情况的权利。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下,微博既是一种新的社会交流工具和平台,同时也是人类社会发展到新技术时代对信息自由权的心理渴求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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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法人》(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司法部主管,法制日报社主办,CN刊号为:11-5193/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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