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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协定》与中国《政府采购法》

中国协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市场乌拉圭回合采购人服务市场生效国家公共服务职能

摘要: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公共服务职能的加强,许多国家的政府及其控制的机构成为重要的产品和服务采购人,政府采购占据的货物和服务市场份额不断增加。为消除政府采购政策可能引起的贸易壁垒,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对外开敲和扩大国际贸易,需要一个有约束力的政府间公共采购协议。《政府采购协定》是由12个缔约方在“乌拉圭回合”期间谈判选成,该协议于1996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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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法人》(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司法部主管,法制日报社主办,CN刊号为:11-5193/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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