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谭雄正当防卫昆山市案件标杆交通事故提前介入刑事责任公安机关
摘要:案情回放2018年8月27日晚上,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一轿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争执时轿车车主刘海龙从车内拿出刀,砍向电动车车主于海明,之后刘海龙被于海明反杀。2018年8月28日晚,昆山市检察院宣布提前介入此案调查。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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