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管辖公开宣判中级法院为他人谋取利益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审查起诉阶段收受财物监察委员会
摘要:权威吉林省延边州检察院依法对刘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近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刘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延边州检察院向延边州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延边州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刘伟在担任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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