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秀峰; 邓水良废物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安机关元器件同案犯
摘要:近日,经湖南省醴陵市检察院办理的陈某华等9人污染环境案一审宣判,该市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陈某华、文某等9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二年不等,各并处罚金1万元至2.5万元不等,并支持了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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