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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蹭暖费”合理吗

作者:人民网(文章来源); 中国之声(文章来源)取暖费法律依据主管部门新乡县河南省反对者暖气气费

摘要:随着取暖季的临近,又到了一年一度收暖气费的时候。不过,有一些住户觉得只要楼上楼下都开暖气,自己家也不会冷到哪里去,因此每年都选择“蹭暖”,省下这笔取暖钱。但近日,河南省新乡县陆通龙园小区有居民反映,小区物业贴出了通知,如果已经入住、但不准备交取暖费,就要缴供暖总费用30%的“蹭暖费”。这条规定在小区里引起较大争议。有业主表示赞同,但也有表示反对的。反对者称,“蹭暖费”这个名目就从来没有听说过,不用暖气就不缴费,凭什么要缴“蹭暖费”?那么,这条规定是否有其法律依据?当地主管部门是否允许这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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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

《方圆》(CN:11-579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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