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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丰:提升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质效

作者:李进成监督案件大监督盐城市公民人身权利办案模式刑事检察检察院财产权利

摘要:今年以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聚焦监督主责主业,致力实现“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的转变,不断强化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逐步破解检察监督案件难题,案件化办理各类重大监督事项31件,取得良好成效。严把事前,规范监督线索管理。一是明确监督事项。制定出台《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规定(试行)》,明确涉及民生民利可能引发上访、严重影响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经新闻媒体报道引起网络舆情等三类重大监督事项需要进行案件化办理。二是统一扎口管理。对本院刑事检察一部、二部,民事行政与控告申诉检察部,以及港口、开发区两个派驻检察室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或接收的侦查活动违法线索、刑事控告举报线索等明确规定统一由案管部门扎口管理。三是拓宽线索来源。创新公益观察员和“网格+检察”制度,发挥公益观察员和网格员队伍力量,积极构建社会监督线索移送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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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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