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靖力(文/图); 张吟丰(文/图); 龚佳禾法治进程检察机关刑事和解制度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代表制度立法2009年湖南省
摘要:2009年3月,时任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时,提出建议,“是时候对刑事和解制度进行立法了”。“自古以来,我们就有‘和合’与‘慎刑’的传统思想和传统刑事调解制度,在强调对加害人惩罚的同时,也考虑如何使加害人通过自我反省而重新融入社会,更注重对被害人的补偿和对社会和谐的保护。”湖南省检察系统已经对刑事和解制度试行两年,作为时任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对刑事和解制度立法期盼已久。2012年全国“两会”上,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通过,刑事和解制度正式写入刑事诉讼法。从推动试点到终于立法,湖南省检察院为此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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