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案件新闻赔偿义务机关公民人身自由赔偿标准国家统计局
摘要:5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25.85元.《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5月15日公布,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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