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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恕之心

作者:马建红职业价值取向道德教化刑罚手段司法工作疑难案件司法官道德规范法律准则

摘要:相传皋陶是舜的司法大臣,善于鞫讼,法律人常称其为“法祖”或“狱神”。在《尚书·大禹谟》中,记载有帝舜与皋陶的一段对话,意谓舜夸赞皋陶做“士”即司法官时,能“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公正严明地执行五刑,以辅助有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及朋友五伦方面的道德教化,终使“刑期于无刑”,臣民的行为都能做到符合法律准则和道德规范的要求,达到了用刑罚手段来消灭犯罪的目的。皋陶对此的回答则谦逊而谨严,在总结其司法工作的“经验”时,说他无非是遵循了对待臣民要宽容厚道;对待过失犯,无论其所涉案情多么重大,都要从宽处理;对于疑难案件,则宁可失于执法不严,也不可枉杀无辜等原则。在这一最早的有关司法职业价值取向的讨论中,皋陶给出了法官在遭遇道德的两难境地时的取舍标准,即要以仁爱宽厚之心待民,而不能以酷虐之法残民;在对待过失犯或存疑的案件时,要“疑点利益归被告”,而非陷当事人于痛苦的渊薮;在司法工作中要体现上天的“好生之德”,使百姓心悦诚服;罚的目的不是为了“用刑”逞威,而在于以刑罚消灭犯罪,最终使“刑措”而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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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

《方圆》(CN:11-579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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