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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宜从社区矫正报到之日起算

作者:何其伟; 张承娟社区矫正机构缓刑考验期刑罚执行制度起算社区矫正制度犯罪分子重新犯罪刑事诉讼法

摘要:缓刑,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是指“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关于缓刑执行的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考察,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重新犯罪也没有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应该说,社区矫正制度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良好,没有人身危险性的犯罪分子而言,是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该制度也可以有效防止罪犯在监狱中受到交叉感染,更有利于其在考验期内融入社会,减少重新犯罪的概率,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修复性改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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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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