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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破纪”到“破法”

作者:蔡小菜纪律检查工作司法程序反腐败纪检干部立案审查党纪国法领导干部精细化

摘要:纪检干部“发现违纪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予以处分,该降级的予以降级,这应成为纪律检查工作的重头,而立案审查、移交司法则应是少数”。可以预见,将来“断崖式降级”等追责手段会更加频繁出现。随着反腐败的不断深入,反腐更向深入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全方位、多角度,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反腐精细化;擦亮眼睛、步步为营,力保反腐无盲区;对待问题官员“一杠子打到底”,从严处理、以正党纪国法。这些都标志着反腐已经逐渐步入常态化阶段。然而,在此过程,也遇到了一些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对于那些违纪腐败我们又当做何处理?所谓违纪腐败,就是说一个领导干部犯了错误,但还没到犯罪的程度,处于罪和错的回旋地带,不足以走司法程序来对他进行处置,然而过错又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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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

《方圆》(CN:11-579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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