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用人单位
摘要:江西李先生:我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开了一家小超市,聘请了三个员工帮忙,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作为个体经济组织,依法也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作为用工主体,聘请员工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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