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推行“绿色司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作者:邓铁人; 周托; 薛峰民营企业经营者服务理念企业发展司法需求导向法律监督职责检察职能

摘要:今年以来,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推行“绿色司法”服务理念,普遍建立服务民企“绿色通道”,得到民营企业经营者的一致好评.该院注重从检察职能出发,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是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对侵害民营企业财产及经营者人身安全的犯罪坚持从重从快打击,通过适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取足证据,做到快捕快诉,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证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方圆

《方圆》(CN:11-579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