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公司扣留权利客体技能大赛业余时间劳动成果
摘要:重庆陈先生:去年,我以个人名义在业余时间参加市里组织的工人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组委会将荣誉证书、奖杯等寄发到了我所在公司.但公司想把我的荣誉证书和奖杯放在公司荣誉室展示,不发还给我.请问公司有权扣留我的荣誉证书及奖杯吗?荣誉权是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二十条,荣誉权人对其已经取得的荣誉及其利益的独占权,其他任何人都对这一权利客体负有不得侵犯的法定义务.程先生所在单位占有程先生的奖杯及荣誉证书并无正当理由,因此,单位应将奖杯及荣誉证书及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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