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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你师父呢

作者:葛鹏起检察官法律工作业务能力检察院教学方式个人能力专业技能师徒制

摘要:刚到检察院工作时,我发现一件事情好有意思,在检察院内部,很多场合都不称呼科长、局长,而是比你大10岁的一般叫老师,大10岁以下就叫师兄、师姐,搞得有点像武侠世界.后来过了几年才领悟到,目前,在很多地方,检察院培养业务人才的方式还是一种“师徒制”.“师徒制”是一种古老的教学方式,为什么检察官这么一个高大上(看上去)的职业也会采用这种方式呢?其原因是和法律工作的特殊性有关系的.法律工作是一门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于这类工作,一般情况下,个人能力都是高下立见的.所以,要想在这个行业立足,在一两年内,快速掌握这个行业所需的基本专业技能就显得非常重要.如果你有幸得到一位负责任、业务能力又强的前辈带你,那应该是一件很幸运的事.但是,好学生不好找,好老师则更加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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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

《方圆》(CN:11-579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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