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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养媳”事件,涉罪的不止是强奸

作者:徐小康童养媳事件律师事务所强奸离家出走精神分裂政法大学记者采访

摘要:“父亲施暴,被患有精神分裂的母亲打死.母亲离家出走,马小燕三姐妹被托付给大伯父.12岁左右,三姐妹被大伯父以童养媳的方式嫁人.”这就是最近引发热议的一则新闻.2000年,12岁的马小燕嫁给了比她大17岁的陈某,被迫发生性关系后生下女儿.在为陈家又生下一个儿子后,马小燕逃到广东.今年5月4日,马小燕向巫山县法院起诉,要与丈夫陈某离婚.严惩、追责,大家的第一反应也是如此.但是,追谁的责、怎么追责,离婚后怎么办?为此,记者采访了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吴允锋、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颖君,为大家解读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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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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