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仁青; 金晶案件质量说理双向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审查逮捕工作侦查人员检务公开
摘要:今年以来,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阳光检察,在审查逮捕工作中通过向公安机关和被害人(及其家属)推行“双向说理”机制,有效地提高了执法办案的公信力和法律监督的权威性.截至4月13日,该院共对16件不捕案件进行了双向说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加强向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释法说理,增加不捕案件的透明度.对于达不到逮捕标准的案件,该院规定在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承办人员必须向公安机关及侦查人员就犯罪构成、法律依据等多方面进行详细阐明,增加不捕案件的透明度,提高不捕案件质量.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