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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站丢票还得补票款

票款铁路运输法院电子客票手机短信提起诉讼一审判决诉讼请求铁路企业

摘要:旅客罗某乘高铁出站时发现丢了车票,虽然出示手机订票信息,仍被要求补交票款。围绕“手机短信能不能作为有效客票”,原告向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12月14日下午,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罗某的诉讼请求。本案审判长潘伟解释,手机短信只是网站就旅客购票情况发送的单方提示和告知,不属于铁路企业对旅客的承诺,也不是电子客票,更不具备上述基本功能。原告虽然购买了客票,但因自身疏忽丢失车票,出站时无法出示有效客票,自身存在过错,铁路部门核收票款并加收手续费,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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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

《方圆》(CN:11-579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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