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红; 黄骊; 殷斌拆迁安置房户籍滥用职权罪2008年合肥市管委会提起公诉有期徒刑
摘要:7月9日,经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詹卫东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被瑶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4万元。该院办理此类案件,着力点在于严查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以及解决户口登记管理“错、重、假”问题。2005年至2008年,詹卫东在磨店派出所任户籍警时,负责该所户籍窗口的户籍业务办理(包括户口簿登记等),2006年,合肥原瑶海工业园管委会(现合肥新站区瑶海社区管委会)勤劳社居委北李村民组拆迁,隶属该组的汤某某,找到了时任该工业园管委会拆迁办副主任的蔡某,通过蔡某给户籍警詹卫东送了2万元,让詹卫东帮忙在北李村民组李某某户下虚增几个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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