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处罚力度违法行为国务院总理相关责任人国务院令生产经营
摘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颁布 近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条例将从2014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大了对严重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规定了最高为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五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等处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方圆》(CN:11-579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125361 评论 42
人气 120246 评论 50
人气 82934 评论 58
省级期刊
人气 53130 评论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