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汇参考资料历史记录科学研究违法行为以色列纳粹委员会
摘要:以色列政府欲出台新法禁止使用纳粹、第三帝国等词汇和相关标志。该法案已经通过第一轮审议,若要成为正式法律,还需通过以色列部长级立法委员会的下两轮审议。法案提出,除了学习、参考资料、科学研究及历史记录目的外,严禁使用任何有关纳粹的词汇与标志,严禁对纳粹政权崩溃表示同情。称呼某人为“纳粹”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可被判监禁6个月、并罚款2万英镑(约合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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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CN:11-579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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