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杰网络时代法律惩治电子通信言论自由殊途同归公共利益虚假信息
摘要:“奥巴马白宫遇袭”、“韩国艺人宋慧乔被包养”……网络时代,谣言泛滥。是言论自由还是造谣诽谤?是道歉了事还是判刑罚款?各国处理方式殊途同归,如何处理由法律说了算。韩国《电子通信基本法》规定:以危害公共利益为目的,利用电子通信设备散播虚假信息者,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缴纳5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7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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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CN:11-579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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