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市长无期徒刑广州市受贿罪一审党工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增城市
摘要:广州增城市原副市长刘荣照因犯受贿罪,2月28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人民币。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至2011年3月。刘荣照担任增城市新塘镇镇长、增城市荔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荔城街党工委书记及增城市副市长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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