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晓明; 翟静芳流量劫持广告过滤数据抓取
摘要:损害赔偿作为主要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构成了权利人弥补损失、寻求救济的重要途径,任何权利的确切价值都必须按照“实现该权利后可获得的救济”进行度量,1因此,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也成为大部分案件的必经环节。然而,互联网时代下,流量、数据代替实物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产,这就导致不管是企业之间的竞争还是诉讼案件的索赔大都以其为轴心展开,那么,当流量、数据作为损害赔偿的依据时,如何确定其价值、如何据此计算损害赔偿数额就成为司法审判的一大难题。本文从流量、数据的重要性出发,通过对相应司法案例进行研究,在总结目前流量、数据不正当竞争损害赔偿司法现状的基础上,探寻由不正当夺取流量、数据的行为所导致的损失构成及相应的计算方法,以求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