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九业mooc教育模式著作权合理使用立法目标
摘要:MOOC 教育模式是基于数字网络技术以“知识传播与知识共享”为理念而发展起来的新型教学形式,其在教学形式上完全突破了传统学校课堂教学的时空界限。在著作权法体系内,快速发展的MOOC 教育模式对合理使用制度的司法适用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主要表现为合理使用制度在以数字网络为载体的MOOC 教育模式面前没有适用空间而陷入新的理论困境。为使MOOC 教育模式与合理使用制度相衔接,适应并促进MOOC 教育模式的发展,有必要在著作权法之合理使用制度中增加设置一般性适用条款,并以“三步检验法”作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情形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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