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伟君; 武卓敏停止侵权永久禁令知识产权大陆法英美法
摘要:我国学界往往把民法法系的停止侵权与英美法中的永久禁令相提并论。两者虽然在制度的目的和功能上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但依然需要做严格区分。因为两者不仅在概念上迥异,而且各自的法理基础完全不同,其实际的程序法效果也存在差异,我们不能把德国一审法院作出停止侵权的判决简单地理解成美国法院颁发永久禁令,否则不仅会造成理论上的混乱,也会给实践带来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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