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洪宪; 刘峰江商业秘密法益社会化先民后刑刑法谦抑刑事政策
摘要: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和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纳入和完善了商业秘密条款。考虑到法律规范的体系和分工,针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政策也需相应调整。管窥以上两部立法,可以预见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政策由强势向弱势回归的趋势。商业秘密权本质上属于私权利,应当主要通过民法和行政法来规制。从经济学理论视角,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具有相当之正外部性。所以,对商业秘密的私权侵犯不应再是刑法法益考量的重点,社会整体科技创新环境、诚信创业激励机制指明了刑法法益社会化的方向。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