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版权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光线传媒经济损失影视制作
摘要:《泰囧》侵权《人在囧途》,被判赔偿500万元 9月22日,《泰囧》被诉知识产权侵权一案一审判决出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要求被告光线传媒等4家公司和导演徐峥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赔偿原告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华旗”)经济损失500万元,驳回武汉华旗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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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CN:11-322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电子知识产权》杂志全面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律信息、提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探讨现实中最新的知识产权问题,交流国内外知识产权理论及司法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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