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钮京晖反垄断执法机构知识产权法竞争反垄断法消费者福利法学学科不相容法院
摘要:在过去几十年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法院已经认识到,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有着共同的目的:即提高消费者福利,促进创新。这一共识标志着一个重要的转变:早在20世纪,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认为,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两者是不相容的;然而现在对于这一问题普遍的理解是,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这两门法学学科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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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CN:11-322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电子知识产权》杂志全面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律信息、提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探讨现实中最新的知识产权问题,交流国内外知识产权理论及司法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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