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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法对混淆的认定标准探析

作者:魏森商标法欧盟认定标准共同体商标条例理事会立法成员国程序性服务

摘要:欧盟有关商标的最重要立法是“协调成员国商标法的1998年12月共同体理事会第一号指令”(以下简称一号指令)和“关于共同体商标的1993年12月20日理事会条例”(以下简称共同体商标条例)。除此之外,还有若干程序性的立法和指南。欧盟商标法上与混淆有关的规定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商标及其覆盖的产品或服务均相同;二是商标相同或近似,其所覆盖的产品或服务也相同或类似;三是商标相同或近似,但其覆盖的产品或服务不类似。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在先商标都会受到保护。但保护的程度和条件不同。从严格意义上说。上述三种情形中只有第二种与混淆有关。因此,本文主要针对第二种情形。对欧盟在混淆认定方面的立法与实践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相关立法和实践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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