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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作者:王笑冰法律保护地理标志法国法原产地名称国家遗产集体权利保护制度地理区域人文因素自然因素

摘要:法国给予了地理标志,特别是原产地名称强有力的控制和保护,为欧洲大陆国家,特别是南欧国家所仿效。在法国法的影响下,南欧国家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在这些国家.地理标志,特别是原产地名称被作为集体权利受到保护.这种集体权利被视为国家遗产,属于该地理区域的全体生产者,不因该名称不再使用而消失;第二,原产地名称表明了产品来源,包括与来源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的联系,原产地名称不仅表明了产品的来源,而且还代表了产品的特定质量、声誉和其他特点;第三,这些国家以专门立法的形式来保护地理标志,并设立了保护和监控原产名称的专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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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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