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怀晓红; 谭海华专利案件发明专利个案审理工艺方法实施许可权利要求着色颜色色料
摘要:原告东莞XX公司(下称东莞公司)系名称为“藤条的多色着色工艺方法”的ZL01129998.3号发明专利的独占实施许可人。该专利丁现为有效,其独立权利要求为:一种藤条的多色着色工艺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工艺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把待着色的长藤条以等距或不等距的间隔划分成若干小段;2、将藤条的第一小段放入盛有色料-及其稀释液体的容器中进行颜色-的着色:3、再依次把藤条未着色的其它部分放入盛有色料二、色料三、色料四及其稀释液体的容器中进行颜色二、颜色三、颜色四的着色;4、最后。一根藤条将根据需要被分成具有2种、3种、4种或4种以上的多色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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