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宏涛; 林华侵犯刑法保护知识产权客体轻刑化刑事案件权利人知识产权侵权暴利组织化具体应用
摘要:轻刑化是世界各国刑法表现出的普遍趋势1.但是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使得权利受到侵害的危险比有形财产大大增加,同时侵犯知识产权带来的暴利又诱使许多人以身试法,知识产权侵权活动越来越呈现出组织化、集团化的特点.另一方面,知识经济却在呼唤对权利人有力地保护,以激发更多创造的积极性.刑罚的严厉对于侵权行为具有很大的遏止力,迎合了对知识产权加强保护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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