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丽云; 吴鸣法治建设阶段性特征整体框架依法治国地方特色法治湖北自治区
摘要:近年来,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整体框架下,全国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省份建设,相继出台推动地方法治建设的“决定”、“纲要”或“规划”,如“法治江苏”(2004)、“法治浙江”(2006)、“法治湖北”2009)、“法治湖南”(2011)、“法治广东”(2011)、“法治天津”(2012)、“法治福建”(2014)等。总结地方法治建设的阶段性特征,可预测其未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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