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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府在“城居保”制度中的监管责任

作者:郭嘉儒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监管责任城镇居民政府个人账户老有所养良性发展

摘要:为实现城镇非从业居民老有所养,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制度的实施使城镇非人账户基金的不断贬损造成的资金巨大漏洞必将成为阻碍“城居保”进一步推行的严重障碍,因此,科学高效的个人账户运营模式已成为维护制度良性发展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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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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