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金枝; 吴莺企业社会责任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利益最大化社会责任国际保护环境六届六中全会
摘要:一、共建和谐社会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在资本主义早期。企业关心的是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取得最大利润。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调整。是通过产品和要素市场的竞争机制进行的。那时的企业责任就是向社会提供产品和劳务。并由此使企业的利润最大化。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企业力量不断壮大。以及工业发展对社会负面影响日益暴露。社会对企业的关注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人们开始探讨企业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以外。还要承担其他带有一定公共性的社会责任。1923年。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首次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此后,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休。到目前为止仍未形成统一的定义。目前比较流行的是由社会责任国际(简称ASI)所确立的表述:企业社会责任区别于商业责任,它是指企业除了对股东负责,即创造财富之外,还应对社会和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一般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保护环境、保护劳工权利、发展慈善事业、保护弱势群体、捐赠公益事业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和谐社会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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