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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探微——以魏玛共和国的衰亡为例

作者:张永会魏玛共和国宪法议会制选举方式执政合法性帝国共和政体软弱探微

摘要:1919年,在同盟国的监督下,德意志国民议会在魏玛召开并制定了魏玛宪法.宪法规定德国实行议会制共和政体,标志德国进入魏玛共和国时期.在共和国存续的岁月里,政治上一直软弱无力,社会动荡不安.1933年希特勒通过合法选举方式上台执政,从而结束了魏玛共和国,建立起了纳粹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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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干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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